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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好,為了逼死自己
所以我和嵐小姐打算連寫六十天的部落格
規定在晚上十二點前出爐,每篇還要有一百五十字以上
這對我常加班到天荒地老的人是相當大的挑戰啊
是說我好像常這樣激發自己潛能呢??!!!
讓我想到四修還有論文
我現在到底有沒有湊滿一百五十字啊?!

現在的我正在橋上用一指神功打這篇文章
然後饑寒交迫

好餓唷

看來我應該要去看看有沒有比較方便的軟體可以直接編輯文章
這樣打好直接上傳就好
對了
就算是出去玩也不可以開天窗唷

明明都懶得要死還搞這個

輸了要請吃王品喔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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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姜艾利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